各年级学生:
根据2015年12月27日在对我校年检工作中,高新区教育局主管副局长李耀良同志,对在我校注册但实际暂未在校就读同学学籍的处理意见:
1、回希高就读,使档案人数同实际就读在册人数统一;
2、对因病等原因不能来校就读的,档案转回就读学校。
为此:
1、我校于年检次日就先用口头通知了教学处和学籍处的负责同志,按照李局长的要求由教学处和学籍处负责同志对上述同学的学籍,按上级领导指示,拿出具体解决方案,为专题研究该问题做好准备。
2、于2016年元月4日召开由董事长主持,冯校长、校长办公室主任、学籍管理处和教学处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,研究解决学籍在我校,暂时未在校就读学生档案的处理,做出如下决定:
①由学籍管理处处长冯晚霞同志逐人统计到每一个学籍档案在我校,暂未来我校就读的学生,要求他们在2016年春季开学(即2016年2月23日开学报到)必须回校注册就读,接受上级教育部门检查。并逐一通知到每个同学,并作好收到通知的记录。
②对高三已经进行了高考报名的同学,不能例外,一律通知回校办理最后一个学期注册就读手续,高考时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。
③对高三因病或已在外校临时借读的学生,本人坚持不回校的同学:
·做好收到通知的记录;
·个人写出详细不回校的理由,并由家长签字,而且写明因此上级检查人数不能到位而被注销了学籍和高考资格的,由本人负责任,学校不承担责任。并将记录收入个人档案。
④高一、高二年级坚持不回校就读的学生,学校在通知到人后,在2016年春季开学不来校注册办理相关手续的,一律注销在我校的学籍档案,并把这个注销学籍的决定,由学籍管理处通知到相关的每一位同学。
3、2016年3月10日前由档案处把处理结果以花名册形式报送校长办公室,以备向区教育局汇报并接受检查。
渭南市希望高级中学
校长办公室
2016年元月5日